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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居民朋友们:
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,减少环境污源,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通告如下:
1.全年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(含电子礼炮)。
2.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遂一在新闻媒体曝光。
3.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,移交纪检、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4.请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规定,全年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一律不能燃放烟花爆竹。同时,我们邀请您一起做好监督工作,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。
举报电话:110 0310- 2821110。
馆陶县公安局
2019年10月10日
截止到农历十月初一晚上,县公安局接连拘留5名非法处置和燃放烟花爆竹人员,打了一场漂亮的大胜仗。
城关所、巡特警大队联合出击,拘留2名;治安大队纵横县域,拘留2名;徐
村所深挖细查,拘留1名。
在这里郑重提醒,绝不能非法处置和燃放烟花爆竹。否则,等待你的,只能是身陷囹圄,失去自由,落得个牢狱之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