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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.河北省科技创新政策50条

    信息发布者:瓦兰瓦兰
    2019-01-05 22:40:52   转载
    一.支持创新平台政策

    1.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不同类型科研基地功能定位,对现有国家级基地平台进行分类梳理,归并整合为科学与工程研究,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和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进行布局建设。(国科发基【2017】250号)

    2.对现有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,按整合重构后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功能定位,合理归并,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序列进行管理。(国科发基【2017】250号)

    3.

    4.

    5.

    6.申请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
    依托单位是企业的,应是规模以上企业,建有相对独立研发机构,上年度科技经费投入不少于200万元。依托单位是高校.科研院所.技术机构的,须与省内2家以上企业联合共建。(冀科平涵【2018】16号)

    7.8.9.10.11略

    二.支持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

    12.中央财政给予“外专千人计划”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,并根据工作需要,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,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_500万元科研费补助。(组通字【2011】45号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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